绯子兮自嘲的笑了笑,将脑袋从被子里露了出来:“我喜欢他,从十几岁的时候就开始了……那时候衾染还在,酒念……也好好的。
”当时绯家的势力还没有发展到国外,我被父亲调到澳大利亚去发展诛心阁的势力,听说他在国内,快要出道了,可是不知怎么受到了打压……我不忍心看着他这么一个有才华的人落寞,就让父亲稍微给他所在的公司投了资金……我从澳大利亚回来时,他已经很火了,我就随意写了个文章发表,只是想变得优秀,离他更近些。”
说着说着,绯子兮已经开始哽咽:“可是我,我没想到,在我和他很幸福的时候,绯子卿……”
褪去坚强的外壳,绯子兮,也不过是个21岁的女孩子。
从小就背负那么多,自己的生活都靠父辈一手支配……
不因为什么,
只是因为,她,是绯家的继承人。
因为是绯家的继承人,从小就必须谨言慎行。
因为是绯家的继承人,她的任何一个行为,任何一个举动,都联系到了家族存亡。
因为是绯家的继承人,她只能完美,不能给敌人洞悉她弱点的机会……
丁程鑫叹了口气,摸摸绯子兮的头:“别哭了,他不要你,我要你。”
看绯子兮依旧垂着头,丁程鑫也没有再劝,只是起身去了卧室。
泪眼朦胧的绯子兮很快就听到锅铲碰撞的声音,拖着被子下了地板。
一蹦一蹦地朝声音的发源地而去。
丁程鑫端着一碗粥从厨房里走出来,把粥放到桌上,看到的便是没穿鞋的两只小脚丫的主人裹着被子无辜地看着自己。
无奈地叹了口气,走到鞋柜拿出一双带着兔子形状的棉拖,拿到绯子兮脚下。
“好可爱啊。”绯子兮看着这双拖鞋,给自己穿上。
走到餐桌前,目光触及桌上的粥时,眼睛氤氲起雾气。
银耳莲子粥……
易烊千玺……
“怎么了?”丁程鑫伸手为绯子兮拭去眼泪,“不和你口味?”
和那个人说过的话,一模一样……
易烊千玺,你说你到底给我下了什么毒……让我对你,念念不忘。
...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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